1、居住区绿化美化现状
1.1发展状况
随着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建成区不断地迅速扩大,新建居住区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居住区的绿化与城市建设、交通、卫生、教育、商业服务及其他物业管理等,共同构成现代化城市居住区的总体形象。居住区绿地是城市园林绿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伴随现代化城市建设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绿地。它最贴近生活、贴近居民,也最能体现“以人为本”的现代理念。在城市的大园林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仅以石景山区居住区的发展为例,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九五”末期,居住区的占地面积406hm2,绿化面积达到109hm2,绿化覆盖率30%,远远超过其他公共绿地的增长速度。其投入经费虽不及房地产投资高,但创造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得到各级领导和有识之士的高度重视,更深受小区居民的关心和瞩目。
1.2存在问题
(1)自觉执行绿化法规的意识不够,尚未形成规范化管理
①由于缺乏有效的保护管理措施,一些建设单位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改变了部分规划绿地的使用性质。如:摆摊设亭,建存车棚、停车场等。绿地成了无视法规的挤占对象。
②存在各行其是的现象,设计与施工未经园林部门审核(设计施工资质、绿化规划设计),影响了居住区绿化美化水平的提高。
③宣传执法力度不够,管理办法落实不够落实。对随意折枝、摘花、伐树和车辆碾压绿地等行为,查处工作薄弱,无形中助长了侵占、蚕食、破坏绿地的行为,致使一些人和个别单位的领导绿化意识淡薄,法制观念极差。
(2)绿化规划与快速发展的城市建设不相适应
一些开发商在报规划时,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但具体到施工时,一些配套设施就发生了“计划赶不上变化”的现象。待到投入使用时,问题接踵而至。例如停车场问题、商业配套设施问题等。为了缓解矛盾,开发商不得不考虑补扩建,而补扩建的惟一办法就是挤占绿地。
(3)管理体制不顺,经费明显不足
建成区的居住区绿化,有时因为产权和管理范围交接不明晰,责任不清而造成管理不到位。依照法规规定,小区绿化建设和养护经费,应由房屋产权单位负责。但由于目前实行房改,房屋产权多样化,至今养护经费不能落实。如果此类问题得不到解决,包袱越背越重,势必会造成将来承受不了而被迫弃管。另外,有一些市政工程,在居住区或重点大街施工,毁坏树木、占用绿地不缴纳绿化损失费,无形中为绿化养护经费不足的管理单位雪上加霜,影响了整体绿化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