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海绵城市,就是在城市建设中,充分发挥原始地形地貌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建设像屋顶绿地、透水广场、雨水花园等设施,使城市像海绵一样,对雨水具有吸收和释放功能。目前,全国有超过130个城市已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其中厦门、武汉、南宁、重庆等16个城市为海绵城市试点。通过海绵城市建设,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按照规划,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目标要求。
根据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我国从今年起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基础设施规划、施工、竣工等环节都要突出相关要求。增强建筑小区、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带等的雨水消纳功能,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扩大使用透水铺装,并和地下管廊建设结合起来。此外,10月9日的常务会议提出,海绵城市建设要与棚户区、危房改造和老旧小区更新相结合,加强排水、调蓄等设施建设,努力消除因给排水设施不足而一雨就涝、污水横流的顽疾,加快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和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
近两年来,作为解决城市排水防涝问题的重要办法之一,海绵城市从概念的提出到技术指南的出台再到试点工作的开展,政策的落实推进速度正在加快。国家对加快建设海绵城市的高度重视,既契合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通盘规划,也预示着我国海绵城市建设将开启投资热潮。业内将海绵城市建设看作是下一个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风口,保守估算海绵城市的建设将拉动投资过万亿元。
据有关专家估算,按照每个城市平均25亿元左右的投资测算,海绵城市的建设将拉动超过1.5万亿元左右的投资。专家认为,海绵城市的建设需要渗、滞、蓄、净、用、排等工程技术设施,具体包括排水防涝设施、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雨污分流改造、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污水再生利用、漏损管网改造等等,总的建设成本大概在1.6亿-1.8亿元/平方公里。其中渗、滞、蓄等源头减排项目投资约占1/3。
在资金方面,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总结推广试点经验,采取PPP、政府采购、财政补贴等方式,创新商业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运营。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业务,多渠道支持海绵城市建设,使雨水变弃为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