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维护频次
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常规维护频次及时间要求如表6-1所示。
表6-1低影响开发设施常规维护频次
低影响开发设施 | 维护频次 | 备注 |
透水铺装 | 检修、疏通透水能力2次/年(雨季之前和期中) | — |
绿色屋顶 | 检修、植物养护2-3次/年 | 初春浇灌(浇透)1次,雨季期间除杂草1次,北方气温降至0℃前浇灌(浇透)1次;视天气情况不定期浇灌植物 |
下沉式绿地 | 检修2次/年(雨季之前、期中),植物生长季节修剪1次/月 | 指狭义的下沉式绿地 |
生物滞留设施 | 检修、植物养护2次/年(雨季之前、期中) | 植物栽种初期适当增加浇灌次数;不定期的清理植物残体和其他垃圾 |
渗透塘 | 检修、清淤2次/年(雨季之前、之后),植物修剪4次/年(雨季) | 不定期的清理植物残体和其他垃圾 |
渗井 | 检修、清淤2次/年(雨季之前、期中) | — |
湿塘 | 检修、植物残体清理2次/年(雨季),植物收割1次/年(冬季之前),前置塘清淤(雨季之前) | — |
雨水湿地 | 检修、植物残体清理3次/年(雨季之前、期中、之后)、前置塘清淤(雨季之前) | — |
蓄水池 | 检修、淤泥清理2次/年(雨季之前和期中) | 每次暴雨之前预留调蓄空间 |
雨水罐 | 检修、淤泥清理2次/年(雨季之前和期中) | 每次暴雨之前预留调蓄空间 |
调节塘 | 检修、植物残体清理3次/年(雨季之前、期中、之后),植物收割1次/年(雨季之后),前置塘清淤(雨季之前) | — |
调节池 | 检修、淤泥清理1次/年(雨季之前) | — |
植草沟 | 检修2次/年(雨季之前、期中),植物生长季节修剪1次/月 | — |
渗管/渠 | 检修1年/次(雨季之前) | — |
植被缓冲带 | 检修2次/年(雨季之前、期中),植物生长季节修剪1次/月 | — |
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 检修1次/月(雨季之前) | — |
人工土壤渗滤 | 检修3次/年(雨季之前、期中、之后),植物修剪2次/年(雨季) | — |
第三节风险管理
(1)雨水回用系统输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
(2)地下水位高及径流污染严重的地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渗雨水污染地下水。
(3)严禁向雨水收集口和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内倾倒垃圾、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严禁将城市污水管网接入低影响开发设施。
(4)城市雨洪行泄通道及易发生内涝的道路、下沉式立交桥区等区域,以及城市绿地中湿塘、雨水湿地等大型低影响开发设施应设置警示标识和报警系统,配备应急设施及专职管理人员,保证暴雨期间人员的安全撤离,避免安全事
故的发生。
(5)陡坡坍塌、滑坡灾害易发的危险场所,对居住环境以及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场所,以及其他有安全隐患场所不应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
(6)严重污染源地区(地面易累积污染物的化工厂、制药厂、金属冶炼加工厂、传染病医院、油气库、加油加气站等)、水源保护地等特殊区域如需开展低影响开发建设的,除适用本指南外,还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避免对地下水和水源地造成污染。
(7)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的运行过程中需注意防范以下风险:
1)绿色屋顶是否导致屋顶漏水;
2)生物滞留设施、渗井、渗管/渠、渗透塘等渗透设施是否引起地面或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坍塌,或导致地下室漏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