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污染等灾害对世界城市的抵抗能力造成严重冲击。为应对包括气候变化在内的城市挑战,国际上提出以弹性城市为核心展开研究和区域性的规划设施建设,我国同期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海绵城市。
我国城市面临严峻的水安全风险,在做好城市排水的同时,必须转变城市水安全治理思路,顺应自然、运用自然并和谐推进城市开发,积极开展海绵城市规划建设。
海绵城市属于全新概念,源于城市排水(雨水)防涝和雨洪利用等,又是城市水安全的中枢机制。目前从理论认识、把握、适应、运用和发展等方面还处于摸索阶段。实施海绵城市战略,是我国城市开发转型的有机组成,同时能有效降低城市水安全风险。
创建海绵城市应在基于城市排水(雨水)规划的基础上,重视城市海绵体的构建,顺应自然规律、借鉴自然机制,降低对城市机理的人为干预,是缓解包括城市内涝在内城市病的最可靠策略。北京、南京、广州、西安、石家庄等城市先后提出创建海绵城市,而福建、安徽和海南等省份则提出在全省推开试点工作,住建部等三部委于2015年和2016年先后实施两批约30个国家级海绵城市试点。
科学识别城市内涝成因
城市内涝成因复杂,缓解城市排水难题、提高雨水综合利用程度,是海绵城市创建的核心主线。气候变化是城市出现内涝的主要诱因,因城市建设大规模改变地表径流是主因,排水能力多年建设不足或受影响是现状,违规开发在部分关键节点上制约城市人工排涝,而对雨水利用不足、缺乏生态化城市建设理念、规划和工程设施才是关键。
城市内涝和排水问题的成因主要包括:第一,气候变化造成降水不均和局部过强,同时城市局地条件不利于排水,从而导致突发性降雨强度和总量对传统排水设计和能力造成威胁。第二,城市开发,径流系数因人为显著增加,汇流速度快,低洼地带易积水;城市建成区自然渗水功能被破坏,城市排水主要靠人工设计的城市排水系统。第三,城市热岛水汽成雨,水汽在城市上方集中带来降水。第四,传统雨洪处理主要考虑排水,未考虑将雨水再利用。排水管网排水能力和覆盖密度与城市发展不适应,造成原有排水管道承载能力不足,极易造成城区大范围严重积水。
此外,绿地设计使其下雨时起不到缓解城市排洪压力的作用、原有自然排水系统遭到破坏等也是重要原因。
注重微循环海绵体建设
海绵城市概念的核心是城市雨洪利用。雨洪利用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在美国、加拿大、日本、德国等国被先后提出,最早提倡雨水利用的是在中东地区严重缺水国家。
构建海绵城市,就是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布局,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实现自然积存—渗透—净化。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理念,是对传统雨水处置模式的创新,对于治理城市内涝有直接贡献。通过注重强化雨水对城市自然水系以及地下水的补充和涵养,合理增加雨水蓄存和循环利用,并铺设适度规模的排水管网将多余的雨水排走。
通过低影响开发模式防治内涝,有效地减少进入排水管网的雨水总量、单位时间内的雨水径流量,减轻排水管网压力,减少扩建排水管网的巨额投资。同时,可增加雨水下渗量,减少城市地面沉降现象,强化城市自然水系的循环,解决城市缺水难题、保障城市水安全。
从城市开发模式视角创新
海绵城市是对我国当前传统规划体系的创新。以往城市规划主要从物质空间进行考量,对以雨水为代表的城市非传统水源利用关注不够,海绵城市战略的提出是进步的标志。
结合国内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热潮,海绵城市的创建不应该仅考虑规划雨水的利用,还应该从城市开发模式的视角予以创新,改变以往粗放、高生态冲击的开发方式和高速扩张的空间发展模式,不断实现城市低冲击开发;打破政策、规范等瓶颈,建设六位一体(设计、设备、材料、施工、运营和模拟)行业创新工程,改变对雨水的传统处置思路,推广成功的工程技术经验。
当前,雨水利用必须依靠政府。我国部分城市推行中水利用都遇到难题,雨水利用更加困难,经济性和绝对量等方面均劣势明显。因此,建议首先从倡导分散式利用开始,以小区为单位,开展雨水收集试点,结合公共建筑开展项目应用。
同时,应重视规划的有效性和经济合理性。按照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等原则实施空间规划,注重部门间的衔接和配合。大多数城市围绕雨水还是以排为出发点,这主要是考虑城市安全,对于雨水综合利用缺乏统一认知和实践工具支撑。因此,现阶段针对雨水利用,建议通过海绵体的建设,将富余的雨水补给地表(下)水。
构建符合市场规律的投融资模式
海绵体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资金筹措应形成多元化的融资模式,结合其建设周期长,具有先导性、基础性、长效性和公益性的特征,必须确保政府必要的投入。在保障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投融资体制。
财政部和发改委等正在推进公私合营模式,这与海绵城市的申报政策相符合。海绵城市申报,明确收益分配或奖励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形成申报特色,特别是海绵城市行业的产业链企业的参与。与此同时,适用技术的应用是海绵体构建的关键支撑,建立成熟有效、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与不同区域规模的示范,并以技术适用、经济合理、符合市场规律等为原则,从政府角度出发,有意培育和引导该产业的孵化与发展,同时形成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低成本海绵城市建设模式,充分体现试点示范的全局性价值。
目前海绵城市产业较为脆弱,需政府扶持引导。有些城市想做海绵城市,但它本身甚至整个省都没有一家相关企业。
国家投入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应该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海绵城市产业中很多企业属于创业型企业,规模较小,需要政府合理引导,防止因为市场虚高给观望的创业者提供错误信息。同时,探索由政府牵头引导和整合市场力量的参与,通过规划部门实现海绵城市规划与传统规划体系的衔接,通过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等PPP模式激发市场参与活力,逐步改善城市雨洪灾害现状。
(作者为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数字城市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徐振强 《 民生周刊 》(2016年第9期)